暢通城鄉要素流動 構建新型城查甜心寶貝包養網鄉關係_中國網 

作者:明亮(成都市社會科學院社會學與法制研究所研究員)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暢通城鄉要素流動。 2024年中央一號檔進一步從盤活利用農村資源資產、宅基地制度改革、資本和人才下鄉等方面強調要推進城鄉要素流動。 這是立足我國人多地少的資源稟賦、符合農業產業發展規律的科學決策,有利於改變各類資源由鄉到城的單向包養流動方式,推動城鄉要素雙向流動。 

城鄉發展不均衡制約高質量發展 

城鄉發展不均衡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短板。 暢通城鄉要素流動,有利於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促進高質量發展。 

鄉村振興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目標的重要環節。 然而,在快速城鎮化進程中,大量鄉村人口離土離鄉聚集到城鎮,不少偏遠鄉村走向衰敗和消亡。 雖然我國已整體進入城市型社會發展階段,但從先發國家和地區發展規律來看,城鄉將長期並存,未來鄉村仍將承載大量人口。 中國式現代化是人口規模巨大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地域寬廣、人口眾多的鄉村的振興關係到能否實現全面現代化。 這就要求我們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優化政策環境,鼓勵資金、土地、技術、人員和服務等資源要素城鄉流動,推包養網動構建新型城鄉關係、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鄉村承載著不可替代的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價值,更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礎,但由於農業農村難以滿足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驅使大量鄉村人口離鄉進城,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近20年來我國破除二元結構系列政策的努力效果。 雖然近年我國城鄉差距持續縮小,但部分地區經驗表明,融合發展達到一定水準后,城鄉收入差距彌合速度會越來越慢,甚至可能出現反彈。 暢通城鄉要素流動,有助於打破農村低水準均衡狀態,推動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鄉關係,有利於破除城鄉二元格局、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大規模的快速人口流動導致城市分化,當前我國既有城區常住人口超過1000萬的超大城市,人口在500萬—1000萬的特大城市,也有大量面臨較大的人口流失壓力的中小城市,兩者都給社會治理帶來了較大的張力。 人口高度聚集易造成出行難、環境污染和公共資源緊張等大城市病。 小城鎮和鄉村因人口密度低、熟人社會互助性強和生活物資自給性高等原因,在應對上述問題挑戰方面反而有一定優勢。 構建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格局,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就是要強化縣城功能帶動縣域發展,就地就近滿足農村人口城鎮化需求,減少超特大城市人口壓力,縮小城鄉差距。 

促進城鄉要素流動應重點關注的議題 

暢通城鄉要素流動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打造有利於資源要素下鄉的制度與社會環境,又要提高鄉村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效率,避免鄉村人口外流帶來的無效投入,還要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形成共建共用長效發展機制。 

第一,健全有利於城鄉人員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 鄉村振興歸根到底要靠人才振興,長期人口外流導致鄉村缺乏建設發展的必要人力資源支撐,要大力營造良好的政策和發展環境,提升鄉村的人才吸引力,促進外出人才歸鄉和城市人才下鄉。 首先要健全有利於城鄉流動的體制機制。 如四川省確立了「抓好兩端、暢通中間」的城鄉融合發展工作思路,建強縣城和建好農村,提高縣域人口承載力和鄉村人口吸引力; 同時大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促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 浙江省則通過實施「兩進兩回」行動,引導科技進鄉村、資金進鄉村,青年回農村、鄉賢回農村。 其次要主動回應並滿足下鄉市民村民化和新村民在地化發展需求。 成都市鐵牛村依託獨特的鄉村田園生態資源,吸引了60餘名來自各地不同職業背景和年齡段常住新村民、300餘名候鳥型新村民,以及本村包養網返鄉青年共同圍繞柑橘生態種植延長柑橘產業鏈,打造新興消費場景,為鄉村帶來了生機活力。 最後要充分認識各類人才和市民下鄉的連鎖反應。 鄉村從主要由本土本鄉村民構成的高同質性、低流動性社會向由不同身份背景人群構成的異質性、流動性社會轉變,由此會帶來鄉村社會結構重塑、生產經營模式和社會治理結構變革等新情況和新問題,要盤活利用農村資源資產,滿足各類下鄉市民和新村民的生產生活需要。 

第二,依據鄉村人口變化趨勢科學配置資源。 過去習慣根據戶籍人口配置公共服務資源,導致人口流出地資源閑置和流入地資源緊張。 在農村人口將進一步轉移進城的情況下,應提高人口與服務資源的匹配性。 鑒於此,2024年中央一號檔提出,適應鄉村人口變化趨勢,優化村莊佈局、產業結構、公共服務配置。 這就要對尚未城鎮化人口的城鎮化意願和可能性開展分析。 除了學齡(包括學前)階段的農村青少年兒童外,當前在農村務農的人主要包括兩類群體,一類是子女進城務工的留守老人,雖然普遍種植規模不大,但兩代合作形成的半工半農家庭收入結構能夠保證收益最大化,在他們的進城子女不具備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前不會改變目前的家庭分工模式; 另一類是在農村流轉土地從事規模種植養殖業的中(老)年農民,他們普遍具有一定技術、資金和社會資本優勢,這類群體是當前推動農業農村發展的中堅力量,能夠在現有生產關係條件下獲得較高收益,即便城裡有房也不會完全離開農村。 另外,還要考慮主動和被動返鄉人群,受經濟因素影響,中老年農民工返鄉概率大。 各地要基於農村現有人口結構和潛在返鄉人群預測鄉村人口發展趨勢,為規劃村莊佈局、調整鄉村包養網 花園產業和配置公共服務資源提供科學依據。 

第三,保障相關利益群體合法權益。 產業發展是鄉村振興的基礎,但鄉村發展產業面臨較大市場風險。 利用產業發展資金和集體資源發展鄉村產業的一個不成文規定就是不能虧損,一般村兩委和集體經濟組織本就缺乏市場經營能力,在不能虧包養網損的壓力下往往不敢投資有風險的產業專案,更傾向於選擇流轉資源,吸引資金和人才下鄉進村,但這就容易出現精英俘獲現象,導致村民難以獲取產業發展溢出效益。 因此,在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要促進農民參與鄉村產業發展全過程,健全利益分享機制,在鄉村振興中推動共建共治共用。 如成都大雨村組建股份經濟合作社開發川西林盤,按「委託代管、保底運營」原則引進企業,構建「保底承租、二次分紅」社企合作模式和集體經濟組織獨立核算機制,保障村民和村集體利益; 浙江實施村、企黨組織結對共建“共富工坊”,利用閑置房屋土地創辦工坊,引導企業把生產加工環節佈局到農村,吸納農民在家門口就業,實現企業、農民和集體共贏。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專案“’三權分置’改革背景下農村社會階層研究”(20XSH024)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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